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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香港專利分為兩種, (1)標準專利,或 (2)短期專利。
兩種都是用來保獲新發明,產品的新功能,有效益的新結構或改良的新生產方法等。 標準專利的最長保獲期是20年(但需每年更新,1至3年除外),而短期專利的最長保獲期是8年(但需在第4年期滿前更新下個4年)。
專利不保護產品的外觀,設計形狀,裝飾或視覺上的美感。 如要保護外觀,則需申請註冊外觀設計和利用版權。
為確保能獲得有效的專利,該發明必須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適於以工業型式被大量生產。
新發明一定要被保密。對外人(如加工廠)的透露則需先要求簽下保密承諾。若是一個新發明在未申請之前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已屬現有科技的一部份或已被揭露、展出、刊登、公告或以其他型式公開過,則該發明已可能失去其新穎性。
如新發明對擅長有關科技的人而言在環顧該領域中現已公開的最新科技基礎上並非是明顯或可推測出的,則該新發明可視為有創造性。
香港審批員對申請只作出形式上審查,同時他們一般都不搜索是否有在先發明存在。 因此,成功獲得批予和取得香港專利証書并不代表該發明具備有效的新穎性或創造性,尤其是對短期專利而言。
在申請提出之後﹐所發明的新產品可以開始在市場上公開和銷售。 然而, 在對外公開之後或者在申請程序中的公告之後,如需在其他或者更多國家提出申請,則必須在最早的一個國家之申請日的12個月內提出,并需加費利用巴黎公約或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的申請日優先權來保留新穎性。
另一選擇就預先安排申請對各需要的國家在同一日提出。 同時,如要把看待新穎性的日期提前至該發明於他地的最初申請日,也應使用申請日優先權。
專利的好處
- 批予後的專利可讓你合法地在產品或包裝上加 "HK
Patent No.", "香港專利號:" 的字樣。
- 擁有你行業中的一些有用的專利可帶來許可金收入或有助於同行業中的其他專利擁有人談判相互許可的條件以可促使你產品包含他人的新科技。
- 專利是你公司的一重要財產,有助你公司贏取風險基金和在股票上巿時或被收購時的資產評估。
- 出示專利証書是促使買家對你專利產品提高信心的一推銷工具。
- 專利証書是參展商向香港貿發局展覽會法律顧問投訴另一參展商侵權的重要產權憑証。
標準專利
標準專利不能直接在香港申請,而須先在中國,歐洲或英國提出發明專利申請或延伸,然後在該發明專利申請的第一個公告的6個月內在香港要求記錄有關基礎發明專利申請,并也須在該基礎發明專利的批予公告的6個月內在香港要求記錄有關批予發明專利以取得香港標準專利。
要求記錄每1發明專利申請的收費是HK$3,600,而要求記錄每1批予發明專利的收費也是HK$3,600。如果基礎申請未能在5年內批予公告,則需付第6年和其後每年HK$1,500的維持費。
付予香港政府的規費以及本所的服務費和雜費都已包括在內。除此之外, 沒有任何其他費用(因為香港只採用形式上的審批,而無實質性的審辯)。
有關收費的組成部份,己在收費表中仔細列出。
標準專利申請的所需資料是:
(1) 申請人的全名和地址,
(2) 新發明的中英文名稱,
(3) 發明人的姓名,
(4) 基礎申請的先後公告(網上下載的副本),和
(5) 摘要的中英文譯本。
第1階段 "要求記錄"所需提交的 基礎申請公告 樣本 :

第1階段的要求記錄提交後,審批員會先審查的最低要求,並給予實際提交的申請日。 一旦形式審查也完畢時,審批員會準備在香港記錄基礎發明專利和公告。 這整個階段通常在3個月左右完成,並可在官方搜索網站 http://ipsearch.ipd.gov.hk 上搜索出已記錄了的基礎發明專利。
在香港的記錄和公告樣本 :

香港標準專利申請成功與否取決於在中國,歐洲或英國所提出的基礎發明專利申請是否能完成該地的授權批予。時間上主要也取決於基礎發明專利的批予公告時間。基礎發明專利的授權批予公告一日不收到,則未能在香港提交第2階段的批予要求。
第2階段 "要求批予" 所需提交的 基礎申請授權公告 樣本 :

香港標準專利一般是在香港提交批予要求後的3個月左右發出。
香港標準專利證書樣本 :

隨後,第1至第3年無年費,其後至第20年的每年更新費是HK$2,000 (已包括官方費用)。

短期專利
短期專利可直接在香港申請而不必靠任何基礎發明專利。一旦有了 : (a) 專利說明書(或實用新型說明書), (b) 權利要求,和 (c) 繪圖,短期專利申請就可以獨立地在香港提交。
香港短期專利申請的收費是HK$5,600。
申請程序中需要提交一份從任何一個 國際檢索局(如中國智識產權局,歐洲專利局,美國專利商標局,英國智識產權局,澳洲智識產權局)作出的專利檢索報告。
專利檢索報告樣本 :

若申請人需本所取得中國智識產權局的專利檢索報告,則費用是HK$4,500。
若需用申請日優先權,則加HK$600。
付予香港政府的規費以及本所的服務費和雜費都已包括在內。除此之外, 沒有任何其他費用(因為香港只採用形式上的審批,而無實質性的審辯)。
有關收費的組成部份,己在收費表中仔細列出。
短期專利申請的所需資料是 :
(1) 申請人的全名和地址,
(2) 新發明的中英文名稱,
(3) 發明人的姓名和地址,
(4) 專利說明書 (或實用新型說明書),
(5) 摘要的中英文譯本,
和
(6) 檢索報告。
(7) 申請日優先權官方証明本 (若有宣稱的話)。
由於香港審批員對新穎性和創造性不進行檢索或實質審查,因此短期專利申請一般都可以順利通過以至在所有文件交齊後的3個月左右完成批予和領証。
香港短期專利證書樣本 :

隨後,第1個4年無須費用,第2個4年的更新費是HK$4,300 (已包括官方費用)。

搜索香港專利
任何人從任何地方都可使用香港政府智識產權署的免費搜索網頁
http://ipsearch.ipd.gov.hk
搜索是否有相同或接近的香港專利存在。
優先權
如果客戶在最近12個月之內曾經向任何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或者任何巴黎公約協定國提出過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的申請,客戶就可以選擇把香港的短期專利有效申請日推前至較早的國外申請日。
這將把看待該專利的新穎性和創造性之觀點時間推至與外國首個申請的申請日相同。
對於標準專利申請,其優先權申請日則簡單地照回其在中國,歐洲或英國基礎發明專利申請中所宣稱的優先權申請日,無須提供優先權証明本 (因此宣稱優先權不需加費)。
對於短期專利申請,優先權証明本需在申請日後的兩個月內提交(因此宣稱優先權需加費HK$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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